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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江门市蓬江区智慧政府集约化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发表时间:2021-08-04

  项目概况

  蓬江区智慧政府集约化平台(二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zyjy/,中文域名: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703-2021-00726

  项目编号:440703-2021-00726(CLF0121JM00ZC90)

  项目名称:蓬江区智慧政府集约化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蓬江区智慧政府集约化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标的:蓬江区智慧政府集约化平台(二期)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00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服务;

  简要服务要求:推进“蓬江区智慧政府集约化平台(二期)”建设,利用信息化系统提供的功能,实现各个部门环节的业务流程优化,达到成本控制,质量管控、高效工作的目的。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120个日历日)内,完成蓬江区智慧政府集约化平台(二期)的需求调研、设计开发、系统测试、系统部署、用户培训等工作,达到上线使用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 投标人需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报名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提供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打印件)

  9.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zyjy/,中文域名: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5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5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1)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zyjy/,中文域名: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完成报名步骤后,缴纳标书款人民币150.00元至以下账号,售后不退(收款人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账号:9550880212701900185。温馨提示:供应商应使用公司对公账户进行转账,转账时备注项目简编:21JM0090),供应商报名并成功缴费后视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后可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纸质文件请联系代理机构(谢女士,0750-3390080)。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0750-3390080-60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蓬江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丰乐大道10号天悦星院10号楼

  联系方式:0750-383393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代理,谢女士/熊女士;采购人,杨先生

  电  话:0750-3390080-609/607;0750-383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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