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7-16
项目概况
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3500]FYJK[GK]2021007、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院区人脸识别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YJK[GK]2021007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院区人脸识别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1-1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A02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采购标的:全院区人脸识别系统
数量(单位):1(项)
允许进口:否
简要需求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品目预算(元):22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9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B、查询结果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7-12 19:05至2021-07-27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8-04 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6号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方式:059526655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联系方式:059183569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露清、高晓珊、林霞
电 话:05918356916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