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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盐城市公安局警务无人机“鹰眼”计划建设

发表时间:2021-06-18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警务无人机“鹰眼”计划建设(警用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FS-2106-021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警务无人机“鹰眼”计划建设(警用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项目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合计为人民币 14559.4 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警用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分包一:

  建设内容: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开发、设备采购及安装、基站组网、电子沙盘、人员培训、人员驻场服务

  预算(最高限价): 14161.6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警用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分包二:

  建设内容:无人机管控反制平台车

  预算(最高限价): 397.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采购需求:盐城市公安局警务无人机“鹰眼”计划建设(警用无人机一体化管控平台)项目(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一:投标人须具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含“驾驶员培训”);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方式:供应商凭加盖公章的《报名联系表》(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照片、复印件均可)的扫描件向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领取。

  售价: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350.00元/每个分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6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公安局

  地 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

  联系人:薛警官

  联系电话:18205106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A302室(3楼东区)

  联系人:万成杨、柏爱燕

  联系电话:17705100013、18662096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警官

  电 话:1820510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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