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8-30
如今,“刷脸”成为一种潮流:进入小区要“刷脸”,乘坐地铁可以“刷脸”,购买商品除了手机支付还能“刷脸支付”……然而,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普及,“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中的生物识别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并滥用将对个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极大伤害,甚至可能威胁公共安全。
因此,国家相继出台多部法律法规,明确人脸识别不得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使用数据的实体要尽到数据保护的义务,对数据滥用行为进行处罚,为“人脸信息”筑起保护墙。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广州多个小区、学校、商场等场景都已应用人脸识别系统,大部分市民都对这项技术的安全监管问题表示关注。
走访:“戴了眼镜或者化个浓妆,就进不去了”
“贴了通知说为加强小区管理,然后取消了门禁卡。”越秀区寺右新马路某小区业主吴小姐无奈地说,今年7月,小区物管处发下一份通知,开始实施人脸识别门禁方式,取消门禁卡进小区方式。住户们为了方便进出,只能配合。
“开始觉得如果能加强管理就算了,现在发现,外面的人只需扫一下码,登记一下行程,保安就放行了,感觉太没有意义。”吴小姐认为,人脸识别系统加强管理的意义逐渐失去。
天河区人才公寓装有智能门禁,一楼大门采用刷脸方式进入,房间大门采用手机蓝牙开锁或密码开锁的方式进入。市民麦小姐从2019年开始居住,逐渐发现人脸识别门禁有其短板,“有时候,我们戴了眼镜,或者化个浓妆,就进不去了。”麦小姐说,因此一楼大门经常敞开,无论是否居住在该栋的住户都能随意进出。
物管:居民争议大,研究门禁方式走向
据了解,自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广州很多小区都启用了人脸识别门禁系统,一方面保证无接触进入,减少病毒传播风险;另一方面,部分人脸识别系统还搭载测温功能,减少物管人员工作压力。
天河区南国花园小区从2020年3月起在四个大门启用人脸识别系统,该系统搭载自动测温功能,减少人工查验身份和测温的工作压力。小区每栋一楼大门也安装了“刷脸机”。除此之外,进入大楼电梯还需要刷门禁卡,才能去往相应楼层。
“由于社会上对人脸识别系统的讨论比较多,并非所有人都同意录入人脸信息,所以小区目前约有八成住户加入人脸识别系统。同时,我们小区的人脸识别系统只能通过半道关卡,另外半道是梯控,依然是刷卡进入。”南国花园小区物管人员表示,由于人脸识别系统限制了外卖、快递人员上楼服务,部分居民意见比较大,所以小区并没有强制执行人脸识别门禁方式。物管处对专业服务人员审核身份后,也能派出临时门禁卡批准上楼。
天河区星汇园小区也采用了“智慧管家”管理系统,在家居、安防、门禁、车场等方面都安装了智能监控系统。2020年,星汇园小区引进了智能化门禁系统,实现人脸识别通行、智能楼宇对讲、可视对讲集成等功能。业主可以录入裸脸和佩戴口罩的两种脸部数据。
星汇园小区物管负责人表示,人脸识别方式只是为小区物业门禁系统“做加法”,业主还能使用IC卡、蓝牙门禁等方式进入家门,没有强制使用哪种方式。“如今社会舆论对人脸识别系统比较敏感,我们也还在讨论这种方式应该怎么走。”
讨论:人脸识别系统的安全性受关注
记者在学生、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白领、自由职业等人员中随机采访了30余人,大部分在银行、酒店、公司、小区(学校)和各类APP中使用过人脸识别方式。对于人脸识别系统问题,“信息泄露”“安全问题”“隐私保护”等是他们口中的高频词。
南国花园业主吕阿姨表示,人脸识别系统是为人们生活提供方便,但是也有隐患,如何保护人脸数据依然是个“谜”。
“系统没有很完善,容易被有心人利用,信息收集者有没有很好保护使用者隐私,这个是需要完善管理的。”自由职业者李小姐说。
企业白领黄小姐说:“我对于健身房、小区等场所使用人脸识别功能十分抗拒,这是很隐私且涉及财产安全的个人信息,因此应保留人脸识别以外的方式。”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吴先生告诉记者,大部分小区使用人脸识别系统,都是购买第三方服务,至于如何监管和保护数据,物管公司也无从得知。
一名在广州从事互联网数据安全的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人脸数据安全问题主要是两方面:数据管理问题和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问题,这两方面都是难题。一方面,数据管理问题就是防止接触、储存、使用数据的机构公器私用,这本身就很难管理。另一方面,就是防止信息系统被黑客入侵,这需要信息管理机构不断投入技术力量建设运营信息安全系统。
“可喜的是,近期国家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对信息系统拥有方、管理方、提供安全服务的厂商都有法律约束,要求收集、储存、使用数据的实体尽到数据保护的义务。同时,法律也对攻击者的破坏行为有具体的处罚规定。”这位互联网数据安全专家还指出,防止黑客攻击,没有一劳永逸的安全方案,需要社会各界持续投入和加大运营力度。
立法:明确人脸识别不得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近期,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人脸识别技术相关问题,我国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自8月1日起实施。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公共场所采集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目的,该法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山指出,法律已规定了人脸识别信息要专项专用,不能对外传递个人信息,更不能作为唯一验证的方式。如上述规定已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不得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同时,也明确各种服务机构不能带有任何强迫因素,不能通过一揽子告知同意等方式征得个人同意。
肖山说:“事实上,很多APP、门禁系统都是采用默认同意协议、强制使用的方式,如果拒绝这种方式则无法使用服务,这是不合法不合规的。目前相关新法规已经发布,建议相关机构研究多种验证方式,给市民提供更多选择,而市民也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验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