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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20年度全球十大人工智能治理事件及发展趋势 

发表时间:2021-01-20

  2020年以来我国人工智能产业从应用到底层创新均取得重大突破,产业链各环节不断完善,产业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并某些环节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前沿科技领域发展与治理,中央政治局就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科技等新技术领域相关问题分别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提出“要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明确任务,夯实基础,促进其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刚刚过去的2020年,波澜壮阔、极不平凡。“两个一百年”目标历史交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激荡、相互作用,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多国肆虐,人工智能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国际协作等多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取得诸多重大成果,世界各国积极探索与人工智能发展相适应的治理路径,出现诸多具有标志性意义、可能产生深远影响的重要事件。对这些事件进行梳理总结、深入研究,有助于深化对人工智能治理规律的认识,有助于更精准把握人工智能技术、产业、生态发展趋势,有助于引发社会各界就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关键问题、重点难点进行深入思考,形成更广泛共识。

  人工智能治理是复杂性、系统性很高的社会议题,涵盖政策、技术、产业、法律、传播、伦理、安全、国际关系等诸多领域。对国际国内人工智能治理标志性事件开展研究,也必然需要各界共同推动。为此,人民智库与旷视AI治理研究院成立联合课题组,共同开展“2020年度全球十大人工智能治理事件”遴选、评议,组织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学者,从AI与公众福祉、AI与公平正义、AI政府(企业)治理、AI系统安全性与数据隐私安全等四个主要维度出发,依据理论价值、实践价值、新闻价值、研究价值等四个评价标准进行评议,并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在线问卷调查,对人工智能产业领域从业者,相关部委、行业协会领导专家等典型群体进行深入访谈。经综合各方面资料、数据、意见、观点,最终评选出2020年度全球十大人工智能治理事件。

人工智能产业

  纵观人工智能产业链可分为上游基础层、中游技术层及下游应用层三大环节。

  其中,基础层是人工智能产业的基础,主要是研发硬件及软件,如AI芯片、数据资源、云计算平台等,为人工智能提供数据及算力支撑;

  技术层是人工智能产业的核心,以算法模拟人的智能相关特征为出发点,构建技术路径,主要包括算法理论(机器学习)、开发平台(基础开源框架、技术开放平台)和应用技术(计算机视觉、机器视觉、智能语音、自然语言理解);

  应用层是人工智能产业的延伸,集成一类或多类人工智能基础应用技术,面向特定应用场景需求而形成软硬件产品或解决方案。是通过集成一类或多类人工智能基础应用技术,面向特定应用场景需求而形成软硬件产品或解决方案。

  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并非一国之责,而是全球之事;人工智能治理亟需建立国际共识,探索协同共治新模式

  据有关机构预测,2030年,人工智能将带动全球GDP增长14%;其中,最大的收益将来自中国与北美,总计高达10.7万亿美元,占全球经济影响的近70%。如此巨大的经济体量,若失去法律、道德和伦理的约束,有可能造成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本次调查中,全球性、地区性及各国涉及法律、伦理、道德规范建设的事件得到了专家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如“欧美、韩国相继出台AI治理新规,严格限制、甚至禁用相关人工智能技术在某些场景的发展和应用”(排名第4,得票率49.73%)等。此外,西方国家推动人工智能在军事领域的使用也受到广泛关注,“人工智能首次控制美国军用系统,或将开启算法战新时代”(排名第10,得票率48.22%)这一事件受到案例评审专家的多次提及。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名誉院长傅莹指出:“既然人工智能武器化不可避免,专家们研究的方向应是寻找合适的治理路径。”

  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季卫东院长认为,当今世界面临着围绕人工智能和数据的国际规则的博弈,中国在全球化时代和数字经济转型过程中相对处于比较领先的位置。但由于我们过去对人工智能治理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人工智能产品、产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往往会在欧美国家遇到限制或指责,有些问题的确可以促进我国产品、技术、规范的进步,但我们也要学习适当地、巧妙地利用规则来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到不同国家人工智能治理模式的区别,比如美国强调人工智能企业的商业利益与企业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欧盟则强调公民权利保障及在该前提下的规则博弈;中国在上述两个方面都有所涉及。

  当前,我国正在积极融入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尽管偶有逆流和阻挠,但依然肩负起了一个负责任大国应肩负的责任,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和经验。目前的基本共识是人工智能的治理体系需要“柔性的伦理”和“硬性的法律”共同构建,更需要各个国家、国际组织、行业组织、企业、公众的多元主体参与,伦理、技术、规范、立法等治理举措齐头并进的协同共治模式。

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的出现除了增强人类的本能,同时还创造了人类能力之外的机器智能,这种新的智能构成社会新的功能模块而被认为可以获得法律主体资格。在此背景之下,智能社会中的人类如何考虑在法律和道德基础上对待非生物实体也成为新型社会关系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无法维护传统的社会契约基础,人类也无法恰当地履行相关的道德义务。

  企业加强自律与内省是负责任的第一步,作为技术创造者,企业应成为AI治理中的重要力量

  企业不仅是技术的创造者,更是技术应用的决断者、技术价值的设计者。企业价值观与行为,将直接影响技术为人类社会带来的改变。因此,企业是AI治理中决不能缺席的力量。AI治理是企业发展的必选项,而不是锦上添花。

  但是目前,全球AI治理尚未形成统一标准与成熟路径。各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各异,且落后于企业的商业实践,因此,企业自律成为有责任感、有长远发展意识的AI企业的首要准则。企业迈出自律的第一步,对AI行业整体发展来说就是重大进步。

  纵观近年来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内的争议事件,与人工智能头部企业相关的事件不胜枚举,尤其在2020年,国际科技巨头、中国领先科技企业都开始加速企业行动,提出企业自律措施。本次调查中,与企业AI治理相关的事件有“美国科技巨头依据自身道德判断,加强企业自律及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监管”,排名第6,得票率49.55%;“自动驾驶服务驶上快车道,百度、滴滴等‘无人车’行驶背后的权责归属引关注”,排名第7,得票率48.89%。

  人工智能的“自我进化”会随着相关技术研究的深入而越来越高,需要对技术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与不确定性进行准确判断,更需要来自研究机构或前沿科技企业等专业力量的支持,以确保科技治理的有效性。中外前沿科技企业在人工智能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头部企业对人工智能治理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的深度参与,为AI向善提供了重要指针。正如旷视副总裁蒋燕所言,“企业不能缺席人工智能治理,行胜于言,企业要将人工智能治理的每一步都落实到工作中”。2020年,AI企业旷视在AI治理上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学术研究、探索并成功运行企业嵌入式治理模式。

  上述事件背后与之紧密相关的看似是企业,却不仅仅是孤立的企业个体行为,政府、社会、研发人员都在其中发挥重大作用。企业是AI治理重要的承载方和落地执行者,更多企业的加入可以更为有效的落地法律法规。科研人员是人工智能的“技术源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从源头上对人工智能的行为与能力进行限制。2018年10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人工智能发展现状和趋势举行第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支持科学家勇闯人工智能科技前沿的‘无人区’,努力在人工智能发展方向和理论、方法、工具、系统等方面取得变革性、颠覆性突破,确保我国在人工智能这个重要领域的理论研究走在前面、关键核心技术占领制高点”。

  AI应回归初心,为更美好的人类社会而生;人类应以更大的善意拥抱AI,与向善的AI和谐共处

  在全球化浪潮下,人类命运共同体正在加速构建,在人工智能及其他领域的治理中,没有国家可以独善其身。亦没有任何一个社会主体能作壁上观。在此,我们发出三点呼吁:

  全球对话上,我们希望各国能够展开更加积极地对话,在AI治理上达成广泛共识,构建并推动既符合全球人类福祉又符合各个国家特色发展的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形成多维度、多层次、多主题的协同共治模式。

  企业责任上,企业不仅是技术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技术的自省者。希望越来越多的企业,能够积极参与到AI治理中来,实现企业实践与学术研究更加紧密的结合,实现新治理模式的有效落地。

  社会认知上,AI这一关乎每个人生活的前沿技术,需要社会大众更加理性地关注与看待。希望创造更加良性的公众反馈机制与舆论环境,实现AI可持续发展。

  AI技术作为推动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使能技术,为社会带来的改变还存在很大空间。与此同时,AI产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也是漫长且充满艰辛。我们必须合力并进,才能实现共赢共享。AI时代,为了构建更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我们仍需不懈努力!更多人工智能资讯关注广东安防资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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